知识产权试点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条件
(2008/3/6)
(1)能代表全国不同产业、不同体制特点的大中小型企业;
(2)能代表全国不同类别的科研单位、大专院校;
(3)申报单位的领导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,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,有专职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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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:桂林市知识产权局
地址:桂林市文明路2号